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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法案要求進行一項可行性研究,讓飛行器都攜帶著信號發送器以便於追踪(7212),也可以被攔截(INTERCEPT) 任何不在正確航線上的飛行器(因為只有軍方有攔截能力,因此假設是為軍方而設)

 

本法案還要求進行另一項研究,要求在所有商用機動車輛上安裝監控裝置,記錄速度、行駛時間和其它資訊(9101節)。它更進一步要求運用政府實驗室(國防部、司法部、能源部、NSA、CIA、FBI)發展聯邦執法力量(不限於毒品執法)6163節和7605節。

 

這些執法力量將包括:

夜視(Ft.Belvoir)

地面傳感、電子通訊(Ft.Mom)

物理電子安全(Hanscom Field)

成像電子監控(CIA、NSA)

化學/生物傳感器的研究發展(Aberdeen)

化學/分子傳感器的研究發展(Albuquerque)

物理/電子監控和追踪(FBI)

爆烈物檢測(Indian Head)

 

本法案預計交付12千萬美元預算給司法統計局(Bureau of

Justice Statistics),它是聯邦、州、地方刑事司法機構間的國家資料交換中心。(6092)

 

預算將撥付給州和地方機構以投入數據系統(6101/1301節),鎗枝販賣者必需檢查買方的犯罪記錄(6213節)。

 

法案有個來自司法部長的特別說明,要求包括國內暴力犯罪資訊在系統內。(7609節)

 

 

註:現在所有汽車上都有裝小電腦及晶片,由電腦控制整台車的運作,表面上是為了進步,事實上是隨時可以監控,而且可以被遠端侵入取得控制權。飛機自是不在話下。

 

我的消息來源告訴我,新世界秩序打算處決有暴力記錄的人,不論任何的等級,連服役時的打架記錄都算。他們相信暴力是遺傳的,這可能表示連家庭成員都要一併處決。

 

法案要求研究建立一套國際犯罪法庭的可行性(世界法庭)(4108節)。國際犯罪法庭對美國公民沒有任何管轄權或審判權,除非我們將主權讓渡給新世界秩序。

 

聯邦建築中不允許攜帶任何武器,攜帶任何武器進入聯邦機構最高可處1年有期徒刑。惟一例外是小刀,但刀鋒不能超過2.5吋。(6215節)

 

法案授權郵政當局可發逮捕令(warrants)、傳票(subpoenas)、逮捕(make arrest)、攜帶武器、查緝使用郵寄的東西。(6251節)郵局部門是個私人公司並非聯邦機構,他們怎麼能行使像聯邦警察一樣的權力?郵局人員是否內定是國家執法武力之一?現在你若透過郵局包裹寄送任何開鎖工具,如果你不是鎖匠就成為非法(3002節)。很多常用的工具都可以被視為開鎖工具。這法案讓美國在其它國家的飛機上攜帶武器成為合法,只要是為了反毒的目的(4202節)。如果幾年前就有這法案,伊朗門事件(IRAN-CONTRA AFFAIR)就成為合法了,只要聲明武器是為了對付毒品犯罪就好了

 

法案還賦予將軍方設施一項任務,用作心理治療中心,或進行勞務計劃的罪犯集中營(7302及2081/561節)。這是否像是俄羅斯?此外,撜款2億美元興建新監獄(6157節)。還有,查扣和沒收的資產可用來興建監獄、回饋給提供資訊或幫忙的人,或任何司法部長不需要報告的事(6072/924節,標題20-CIA,H)。

 

法案還寫說監獄事業可以借貸、投資基金(7093節),監獄事業可以生產多樣化的商品,並常態性的生產(1096b節)。這提供了蘇聯型態的勞動集中營,它還授權進行研究,向犯人收取飲食、衣著、居住等費用,從他的薪資中扣取監禁前、後、期間的費用(7301節)。

 

換句話說,它代表用蘇聯方式來管理獄政似乎是個好主恴,不論男女,在勞動集中營裏做到死為止,就是這個意思,不論它取什麼動聽的名字,裝飾的很吸引人的樣子。

 

監獄成為一門生意,常態性的生產製造商品,將會摧毁僅存的小企業

 

以非常小版面印刷的366業法律,即使我很仔細的讀它,但我保證仍然漏掉了很多重要線索。已知國會迴避去了解這法案,有些還聲稱根本沒見過它,因為他們害怕大眾發現他們幹下了什麼事。當我首告透過全國廣播警告人們這法案時,政府將所有的出版品都下架,政府聲稱沒有任何留存任何一本,以後也不會再出版。這法案太大,無法列在本書中,但你可以從圖書館中找到它,像我在本章開始那裏列的一樣。請你自行去探討,確認此事是真的。

 

來源

Public Law 100-690.

U.S. Code Congress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News, Vol. 3,1988, with amendment

and voting information in the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Almanac Vol.

XLIV, 1988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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